公司员工将小车出租给公司,签订协议后,需要开发票给公司吗?还是不需要代开发票,如果不开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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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6:09
如果公司员工将小车出租给公司,根据相关财税法规,签订协议后,需要开发票给公司。首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收筹划管理办法〉(财税〔2008〕13号)》, 当公司从事出租、租赁经营活动时,以及净收入超过20万元的,应当持发票方式进行登记,出租的小车出租给公司,视为租赁经营活动,因此,应向客户开具发票或收据。
其次,发票开具时,应当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3号),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填写发票内容。特别是,出租小车的发票开具,还需要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正小型汽车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要求的通知》(国税函〔2009〕977号),在发票上填写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内容。
最后,小车出租给公司,发票开具后,公司需要上报完税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发票报送至税务机关备案。
拓展知识:出租给公司的小车,只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并完成完税办理,才能获得税务凭证,获取相应的税收优惠。
2023 01/1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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