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请老师举例说明一下,没太理解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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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5:14
税法规定,指的是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其年应税销售额应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而对于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或者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则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比如,一个投资者有一家公司,他今年出售了10台机器,其中有2台是有扣除项目的,如加工费用等,此时,纳税人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只需按10台机器的原始销售额计算,而不管2台有了什么样的扣除项目。
拓展知识:在实际税收管理实践中,纳税人有时候会对类似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从中进行一些扣除,这样一来可以减低纳税人的税负,但其实,税法不允许,纳税人应当把所有的销售额都计算在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内。
2023 01/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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