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给人申报劳务费,超过4000了,我能分两个月给他申报吗,然后多的就按20%交税,第二年还可以汇算清缴,综合他一年的收入做汇算,这样他可能是先预缴,明年就汇算退税
本来他是这一年才1万多,之前我没有给他申报,他也没开发票来,这次一次开票过来,发票备注上要代付单位代扣代缴个税,我现在还有2个月可以给他申报,我能否在这两个月里给他申报两次,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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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4:02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个人在一个月内收取费用超过4000元(不含)的,由纳税人在收取当月费用时办理税款的缴纳手续,第一次可以按20%的缴税税率,之后的可以选择汇算清缴。如果纳税人在一个月内收取多次收入,纳税人可以在每次收入结束时办理税款缴纳手续。针对你的情况,除了按照上述要求按20%的税率缴纳当月的税款,第二个月的税款可以选择汇算清缴,然后根据二者的总收入进行汇算,最终达到先预缴再汇算退税的效果。请纳税人认真办理税款缴纳手续,以免出现违法行为。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个税主体一定要准确申报自己的收入,全面缴纳个人所得税,遵纪守法,尊重纳税义务;任何形式的逃税,一经查实,将依法接受相关处罚措施。
2023 01/1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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