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这个为什么是不属于利息性质的收入呢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9 00:53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不属于利息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投资者持有金融商品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而利息是投资者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收回的本金和收取的报酬之间的收益。因此,这些收入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或服务交付使用前,根据税率,以定额数额向国家财政征收的税种。增值税包括一般计划增值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还有简易计税模式。增值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具有收税范围广、税负灵活、税收率调节灵活的特点。
2023 01/19 01:0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