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料后,发现物资出现短缺与损耗,属于销售方责任的,并已付款,应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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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3:03
如果收料后发现物资出现短缺或损耗,则应计入销售方的责任。由于已付款,应该在账上标记如下:计入“销售责任”,分录科目为“销售损耗”。根据国家和地方会计准则,如果这些贷方项目未收回,则应把它们标记为长期借款,当中的收入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期限分期计提提成。
拓展知识:收料后出现损耗或短缺,除了应计入销售方的责任外,还应考虑供应商的责任,如供应商提供了次品,或没有提供该物料。这种情况下,应该将损耗和短缺标记在供应商账户上,分头录入“采购损耗”。
2023 01/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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