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设立两抵押权,登记和未登记,先后登记,均未登记,受偿的顺序怎样,如何受偿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0:42
关于同一财产设立两抵押权,登记和未登记的受偿顺序,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权法》第十九条规定,被抵押财产发生损害或者消失的,应当按照先登记的原则受偿,即先有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同时,要注意的是,当登记的抵押权与未登记的抵押权出现冲突时,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优先程度要高于登记抵押权。
具体来说,若同一财产设立两抵押权,其中一抵押权已登记,另一抵押权未登记,那么受偿的前提条件是,未登记抵押权有效,但登记抵押权优先受偿,受偿是要按先登记的原则受偿。若同一财产两抵押权均未登记,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即有效的未登记抵押权优先受偿。
拓展知识:抵押权受偿顺序还可以按照设立抵押权的时间先后,比如先有抵押权优先受偿。在抵押权受偿顺序上,即使有登记抵押权,当其优先程度要低于未登记抵押权,那么也可以根据设立抵押权的时间先后来安排受偿的规则。
2023 01/18 10:5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