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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是不是说明,如果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地税就可以减免?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17 08/02 18:01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免征地税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没有提到的税种是不减免 的
2017 08/0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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