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老师您好,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的计税依据分别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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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6:37
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的计税依据分别是《财政部价格司关于关于执行融资性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税费征收归属问题的通知》(财价司函[2007]306号)和《关于融资租赁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6号)。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财政部价格司关于关于执行融资性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税费征收归属问题的通知》(财价司函[2007]306号),被租赁物税务归属原则是:由售后回租方就租赁期间收取和计提增值税,由租赁方就租赁期间支付和计提营改增税,因此租赁方可以在费用计提季抵扣相应税金。
融资租赁按照《关于融资租赁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6号),被租赁物税务归属原则是:租赁方就租赁期间收取的租金收入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行为纳税,由租赁方就租赁期间支付的租金支出计提增值税,即租赁方可以在费用期间抵扣相应的税金。
拓展知识: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模式租赁设备,出售租赁物,再作回租或融资租赁模式出租设备,以此实现设备的连续租赁,实现企业投资设备的目的。
2023 01/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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