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发放工资时候分录是不是这样 借,应付职工薪酬(实际计提数)
贷,银行存款(银行实际发放数)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个人扣社保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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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5:48
你提到的分录是正确的,其中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实际计提数)”项一般是指公司给职工发放的工资总额,贷方“银行存款(银行实际发放数)”指的是公司将工资总额付给职工时银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金额。
另外,在发放工资时,除了要把应付的工资付给职工外,还要把应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掉,因此还需要有“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付款—个人扣社保和公积金”这些项,以此来确保公司及职工的合规支付。
拓展知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放工资的企业,应当在每次工资发放时把企业应付的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含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海关机械国内消费税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实现结算后,可以有效防止“黑工”的出现,保持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平合理性,也能有效减少职工社会保障费用过多的现象。
2023 01/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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