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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临时调入一名员工,8月调入,12月调出,个税始终没申报,这个月个税申报这名员工累计4个月工资可以吗?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2:1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申报4个月的个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纳税人的劳务报酬一般应当按月申报、缴纳税款。这名员工在8月份调入,12月调出,所以应该按月申报,申报8月至12月的个税。 因为个税是累进式征税,按月申报,不是一次性缴纳,也就是缴纳上月的税款时,所缴税款额也计算上月的工资和累计的上月的税款,所以按月申报,从而避免大量的税款一次性缴纳,避免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另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纳税人非正常户税收行为完满后,如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的,应当按日加收延期缴纳税款的滞纳金。而在这起案例中,企业因为个税未按月申报,并且超过了延期缴纳税款的事实截止期,所以有可能会受到滞纳金和其他处罚措施的尴尬。 总的来说,企业如果有调入一名员工,应当及时按月缴纳个税,以避免造成税收负担和受处罚的情况发生。
2023 01/1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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