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王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
师,2021年共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30万元。如果刘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因素,其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_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万元。如果刘先生与该公司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其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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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0:18
纳税人王先生的收入类型是工资薪金,根据国家税收条例,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因素的情况下,2021年可扣除实际支出项目为6万元,发生额不超过3万元;根据财政部特别准予抵扣,可加上税前收入11万元,其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6万+11万=35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7.2万元。如果刘先生与该公司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其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5万元。
作为一种社会责任,纳税可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并且税收的公平性也可以有效地防止某些收入者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王先生在正常交税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财政部特别准予抵扣的额外税收优惠,这也是纳税责任所在。同时,为了使所有人都能够正确地缴纳税款,实施税务和遵守税务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拓展知识:税收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从纳税人身上收取的经济收入,它可以是一种现金或者资产。税收分为政府财政税收和特殊税收两大类,前者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而特殊税收则包括消费税、环境税等。
2023 01/1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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