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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拟让B公司代销其产品,A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方案一:收取手续费方式。B公司按A公司规定的每件产品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向A公司每件收取200元的代销手续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二:视同买断方式。B公司按每件800元的价格协议买断,A公司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此后,假定B公司在市场上仍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销售,销售价与协议买断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B公司所有。假设B公司销售了1万件产品,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已知销售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代销手续费税率为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及进项税额。(1)分别计算方案一二A和B公司分别承担的税费情况(2)通过比较现金净流量,A公司选择哪种代销方式更好?(要完整的计算过程!!!!)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6:5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方案一:A公司收取200元/件的代销手续费,按200*10000*6%=12000元应交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其中增值税税率为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为4%;B公司按10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按1000*10000*13%=130000元应交的增值税; 方案二:A公司收取800元/件的协议买断价格,按800*10000*13%=104000元应交的增值税;B公司收取1000*10000-800*10000=200000元的差额,按200000*25%=50000元企业所得税,按200000*10%=20000元应交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其中增值税税率为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为4%。 (2)从A公司分别承担的税费情况来看,方案一A公司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总计为12000元;方案二A公司承担的增值税总计104000元。由此可知,A公司选择方案二视同买断方式更加合算,节约税费。 拓展知识:为更好地节省税费,企业可以采用完全结算方式,即不收取代销手续费,而买断货物通过减少销售价格来获利。
2023 01/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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