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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000元,给予购货方20%商业折扣,另规定现金折扣条件3/10,2/20,N/30,适用增值税税率13%,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销售实现时(1)如果在10天内收到货款(2)如果在20天内收到货款(3)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收到货款(20天后)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4:3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1)如果在10天内收到货款,甲公司将有权享受3%的现金折扣,其应收账款为45000元(50000元-3%折扣),其中增值税税额为5850元(45000×13%); (2)如果在20天内收到货款,甲公司将有权享受2%的现金折扣,应收账款为49000元(50000元-2%折扣),其中增值税税额为6290元(49000×13%); (3)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收到货款(20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受现金折扣,应收账款为50000元,其中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50000×13%)。 拓展知识:现金折扣是指当售货方按照约定时间收取货款时,购货方承认货款之前,可以从应付总金额中折扣一定比例的费用。也就是说,现金折扣是一种从实际金额中再减去一定比例的金额,以示商业信誉度。
2023 01/15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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