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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为什么“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资产减值损失” 不应该是“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资产减值损失”吗? 第一个公式是多写了么?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3:04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不,第一个公式是正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意思是借贷双方的发生额总和,表示全部发生额,不仅仅是借方发生额。由于资产的减值损失是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所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资产减值损失,即周转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加上可能存在的借贷双方的发生额,这两项发生变动可能正可能负,可相加可相减,结果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发生情况一致。 拓展知识:其实,借贷双方的发生额也就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补充。因为资产一般会因为市场萧条或是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的贬值而导致资产减值损失,这时借贷双方可能会出现发生额,用于补充资产减值损失,避免资产减值损失变得更加严重。
2023 01/15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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