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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你好,请问11.30号开具的发票没有盖章被客户退回12.9号拿到盖错章,但是12.07号已经汇报清卡了,要怎么做?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2:31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根据财税法规要求,任何与发票有关的修改,都必须有明确的证明。因此,为了保证发票的合法性,客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发票本身存在错误,并补充证据,以证明发票有问题。 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客户需要对开具发票时间,含税金额,税率,税款额等信息提出纠正申请,由相关税务机关审核并发放新的发票。同时,客户还需要把原发票原封不动地交还税务机关,以证明发票的问题。 最后,如果客户已经把发票汇报清卡,那么就不能再申请修改发票了。若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新发票申请,可据此发放新的发票。 总之,出现发票问题时,客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且必须把原发票原封不动地交还税务机关,以证明发票的问题。 拓展知识: 一般而言,发票开具后,不可以修改,否则可能会影响发票的合法性。根据《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发票不得加以涂改、删除、增补。另外,该法规还规定了涉及发票修改的申报或发放程序,以及申报成功后,申报人需要签收修改后的发票的情况。
2023 01/15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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