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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销售方开的红字发票,销售方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表中该怎么填写?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7:4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销售方开的红字发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规则如下: 一、填报申报表时,应于当期: 1. 向客户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劳务,应在“销项税额”栏中列示出来; 2. 向供应商采购的货物或者取得的劳务,应在“进项税额”栏中列示出来。 二、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应于当期: 1. 在原发票中作“红字”及“冲红”备注,销售方发票张数按销售额填写; 2. 红冲发票中应当分别填写“原发票号码、税号、金额及税额总计”; 3. 在“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栏中都不得加列相应的税额以及发票张数。 拓展知识:红字发票是指开具给购买方的发票,开票内容与原发票完全一致,但红冲原发票,增加原发票内容及备注“红字发票”,用以反映出应税事项在税率改变,税款改型或者减免税期间的税款变化情况。
2023 01/1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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