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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写其他应付款的总分类账,它的凭证号,摘要,贷方额相同,要合并写好,还是分开写好,我已经分开写了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6:5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会计准则,科目“其他应付款”内记载的内容较多,如果在记账时,由于凭证号,摘要,贷方额等重复,可以将相关凭证合并记账,减少记账凭证数量,以达到有效记账和简化工作量的目的。在该情况下,应当合并记账,而不是分开记账。 比如有两张凭证,均记账“其他应付款”,凭证号,摘要,贷方额相同,则可以合并为一张凭证进行记账,并将“贷”方金额乘以2进行记账,达到记账省力的效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记账时,需要统一一致的记账思路,减少凭证重复录入,可以有效地提高记账的效率。此外,合并记账的凭证数量应尽可能少,以免影响审核。
2023 01/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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