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建筑跨区域已反馈,发现还需开发票怎么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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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4:27
你好,谢谢你提出建筑跨区域已反馈的问题,那么开发票怎么办呢?
首先,经济活动单位发生的跨区域工程建设,以及在跨区域所从事的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等经济活动,在各自发生发票地区申报开具发票。
1、跨区域经济活动单位发生的货物及劳务,应当在按票面指定的发票地区开具发票。
2、经济活动单位在增值税月度(季度)申报期间,在跨区域从事经济活动,可以在发票地区任一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申报时需把失去发票地区的税收凭证(票据)和抵扣凭证(票据)一并声明。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跨区域已反馈,发现还需开发票怎么办的解答,如果还有其它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拓展知识:
跨区域发票注意事项:
1、跨区域发票的申报地,是在发票票面指定的发票地区;
2、跨区域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税号及地址、电话信息准确核对完毕;
3、跨区域发票办理时,必须按规定的方式向购买方报销发票开具地的相应政策文件;
4、跨区域发票报销和申报,请按照从发票地开票销售、到该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的方式及相应的政策来进行;
5、完成跨区域发票开具和抵扣,需完成税务机关全面审核,以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
6、跨区域发票若进行转让,则必须拥有原发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核。
2023 01/1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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