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下公司采购回来的商品(主营产品),只有单据,金额也在500以下,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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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0:5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采购回来的商品(主营产品),收入金额在应纳税所得额未达到起征点(包括500元)的,按照规定以税后扣除(50%)。因此,收入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可以税前扣除。
另外,企业在申报税额的时候,如果累计收入检查未达到起征点(500元),企业也可以按照规定以税后扣除(50%)的方式减少本期税额。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若上一年度未达到起征点,则按上一期税前扣除该本期扣除额,不得超出上一期税前扣除额度。
总之,本期收入检查未达到税前起征点(500元)的企业,在以税前扣除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其营业税减免政策,以降低企业应缴税款。
2023 01/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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