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X公司(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2022年7月具体发生情况如下:(1)该月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6000万元;(2)该月应税货物销售额为6000万元;(3)该月购进原材料金额共3000万元(发票均已认证且已按13%税率进行进项抵扣);(4)上期留抵税额为40万元;假设未给出的条件均未发生。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填写本月度X公司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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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0:15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X公司2022年7月申报增值税的情况,可填写如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1. 销售额6000万元,税率13%,应纳税额780万元;
2. 税率13%的进项税额,发票均已认证且已按13%税率进行进项抵扣,应税货物销售额3000万元,进项税额390万元。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3000万元,进项税额390万元。
三、增值税应缴税款:增值税应纳税额780万元减去进项税额390万元及上期留抵税额40万元,本月度应缴税款350万元。
拓展知识: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每月月底前应提交《增值税九大税种月(季)度纳税申报表》、《附加税月(季)度申报表》,以及实际发生的销售发票(或其他金额明细)。完成税款申报后,应申请查验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发票,查验结果后或者下月收到应缴税款的函件或手续后,即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完税。
2023 01/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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