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本会计期间内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内容如下:
(1)为制造产品消耗了材料费用250000元,消耗的全部材料均为前期储备材料。
(2)为制造产品支付了工资费用150000元。
(3)生产设备和生产用房屋计提折旧费用80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设备和办公用房屋计提折旧费用3000元。
(4)生产过程中发生废品损失5000元。
(5)购买新的生产设备支付银行存款500000元。
(6)租用生产用厂房,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租金9000元。
(7)对外投资支付现金20000元。
(8)向投资者分配利润30000元。
(9)以现金支付财务部门办公费用4000元。
(10)以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50000元。
(11)因违反税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支付现金6000元。
(12)支付财产保险费8000元,其中生产车间保险费5000元,行政管理部门保险费3000元。
(13)支付本期利息支出600元。
(14)支付生产车间水电费1000元。
(15)向长期合作单位捐赠现金40000元。
上述业务记入产品成本中是否合适,说明原因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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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4 01:17
上述经济业务是否计入产品成本中取决于利润核算制度的设定,如果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设定的利润核算制度,即按照原价核算制度计算,那么某企业在本会计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1)、(2)、(3)、(4)、(14)、(15)记录在产品成本中;(5)、(6)、(7)、(10)、(11)、(12)、(13)不记录在产品成本中;(8)、(9)经济业务未明示,不予说明。
拓展知识:利润核算制度是指企业在确定成本价格、利润额时所依据的计算方法和规程。利润核算制度主要有原价核算制度和差价核算制度两种。原价核算制度即按照企业核算项目的原价,将成本价及利润全部列入成本费用,利润金额由成本价格的差额来决定;差价核算制度是按照成本价格计算,各核算项目的利润金额不计入成本,利润金额只由销售价格的差额来决定。
2023 01/1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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