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是一家生产高档化妆品的企业,公司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1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9%,2021年12月份共销售
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00元,本月购入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共计1250000元,经税务机关认证均可抵扣,东方公司12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13000
元,实际缴纳消费税270000元,请计算东方公司12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元、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元、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应缴纳的
教育费附加为为()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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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3 21:04
东方公司12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325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3000元、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270000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40000元,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为180000元。
算法如下: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额)*增值税税率
=(20000000-1250000)*13%
=3250000元
增值税额=增值税额
=1250000×13%
=13000元
消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0000000×15%
=2700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税销售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20000000×7%
=140000元
教育费附加=不含税销售额*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20000000×9%
=18000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涉及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消费税,是以企业的应纳税额为计算依据的一种税收。它在发生销售行为时,企业将销售产品的应纳税额减去采购产品的应纳税额,精确企业本月应缴纳的税款。
2023 01/1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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