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企业所得税税率25%,当年营业务收入970万元,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他明细资料如下:
(1)营业外支出中含自制品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产品成本价20万元,同类产品售价30万元,增值税税率13%。(2)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16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
(4)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贷赞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
(5)投资收益中含来自于子公司的股息红利2万元。
要求:针对上述各项进行纳税调整,并分别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万元为单位).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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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6:32
对于该居民企业来说,应由13%税率收取增值税,并应由25%税率收取企业所得税。
1.营业外支出:该支出需要核实是否是正常支出,并计算该支出是否可以扣除,若支出为正常支出可扣除,则该项支出的税负将减少;若支出不能扣除,则该项支出的税负将增加。
2.销售费用:该项费用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是可以核实广告费是否符合可扣除条件,若符合可扣除,可减少税负。
3.管理费用:该项费用为可扣除项,但是需要核实业务招待费是否符合可扣除要求,若符合可扣除要求,则将减少税负。
4.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该项费用均为可扣除项,将可以减少整体的税负。
5.投资收益:该项收益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
综上所述,针对上述各项的纳税调整后,该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89.2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22.31万元。
拓展知识: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行混合征税,允许一定程度上将两种税率重叠,从而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以支持企业发展。
2023 01/1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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