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华公司(一般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1000万元,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1000万元和100万元,该公司按折扣后的销售额900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判断正误,给出原因和正确做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1:49
错误,原因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销售折扣应当以折扣率或者折价额的形式注明,不得分开在不同发票栏目上注明,因此按照1000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目统一标明“1000万元”,并于“折扣率”或“折价额”栏注明折扣额“100万元”,按照900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出示发票或者收费凭证的,当事人以实际交纳的金额减去折扣或者免收的部分后,应当在发票或者收费凭证上注明折扣率或者折价额,凭发票或者收费凭证缴纳税款的,折扣率或者折价额不得分开在不同发票栏目上注明。
2023 01/13 12:0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