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打电话让留抵退税,我们公司主营不动产经营租赁,简易征收。偶尔有其他业务,专票要多了当做普票用,可以不退税,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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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0:04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免税销售:买方提供国家规定有效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发票,并在发票上标明购销双方识别号码,卖方应当在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登记备案后方可实行免税,买方应当当期在门店交易中累计购买价款超过50元,方可实行免税。
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5条规定,关于简易征收方式下专用发票减除项目,可以不用退税,而是将进项税额转出,以避免频繁办税手续所带来的不便。但此外,普通发票下购买产品所产生的增值税仍然需要退还,以保持税务秩序和规则的完整性。
2023 01/1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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