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施工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金额为3597万元(含税)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假定第一年,该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600万元,预计还需要发生的成本为1800万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000万元;第二年,该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1200万元,预计还需要发生的成本为700万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100万元;第三年,工程建设完工,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1020万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假定施工企业与客户结算合同价款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要求:按履约进度编制施工企业每年的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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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9:27
第一年财务分录:
①应收合同款:3597万元(含税)
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600万元
③预计未发生的成本:1800万元
④ 应交税费:1000万元×9%
⑤ 合同结算价款:1000万元
第二年财务分录:
① 应收合同款:3597万元(含税)
② 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1200万元
③ 预计未发生的成本:700万元
④ 应交税费:1100万元×9%
⑤ 合同结算价款:1100万元
第三年财务分录:
① 应收合同款:3597万元(含税)
② 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1020万元
③ 应交税费:1200万元×9%
④ 合同结算价款:1200万元
拓展知识:固定造价合同属于收入性结算,即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支出,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因此在合同总结算时,需计入增值税。此外,施工企业在付款日确认工程完工状况后,应在收款日向客户收取增值税发票。合同执行期间,企业应全额记录实际发生的成本,以及预计未发生的成本。
2023 01/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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