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施工项目没签合同,单位车辆修理费,记制造费用一修理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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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4: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施工项目未签订合同的,应将单位车辆修理费归入制造费用一项,不记入修理费。制造费用中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各种经济成本,其中包括购买原材料和周转材料和零部件、运输费、折旧、修理费、产品包装等直接成本,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间接发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工资和福利等间接成本。
对于单位车辆修理费,可以将其列入制造费用中,作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间接发生的成本,抵扣企业税收。但是,可供抵扣的费用,需要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凭证,以供证明此费用当前期间有关联的营业收入,以便于确定抵扣后的税负数额,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税务机关对于单位出示的费用支出凭证,会进行一定的审查,以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确保税收的合法征缴。因此,企业在抵扣有关单位车辆修理费时,应当遵循相关的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免税务机关采取止付措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023 01/13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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