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是否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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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1:45
是的,如果您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免税。根据中国税法规定,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企业捐赠所得,可以在收入减除之前从所得税中免除。因此,只要您的捐赠在相关条例下得到认可,您就可以在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同时,把捐赠的金额从应纳税额中减去,这样就可以减免您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个人还可以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获得报销,比如爱心捐赠、赡养老人服务费、支付义务教育费等,这些专项扣除也可以减少个人应纳税额。
拓展知识:个人捐款减税不仅仅限于完全免税,还包括按比例酌情减免。例如,捐赠款项在当年收入已超过3万元的,可以减免30%的所得税;捐赠款项在当年收入已超过1万元的,可以减免20%的所得税;捐赠款项在当年收入未超过1万元的,可以减免10%的所得税。
2023 01/13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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