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房总部调拨给各门店,怎样做分录?都是独立核算的。门店收到商品后怎样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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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2:37
连锁药房总部和门店调拨商品的分录要求如下:
总部:
1.总部应根据实际发货,在“存货”或者“货物”科目下记录调拨货物,借方金额为发出货物的总值。
2.记账科目可以是“营业成本”,借方记载为调拨成本,贷方记录为发出货物总值。
3.记账科目可以是“其他应收款”,借方记载为发出货物的总值,贷方记录为调拨成本。
门店:
1.门店在收到调拨货物后应当按照账务记账规则记账,即借货借方,贷一般费用贷方。
2.记账科目可以是“货值”,借方记载为收到的货物总值,贷方记录为收取货物的总成本。
3.记账科目可以是“存货”,借方记载为收取的货物总值,贷方记录为收取货物的成本。
上述是关于调拨商品的分录要求,不同的企业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记账,具体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拓展知识:
调拨分录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实物分录,另一种是按照账面流动分录。实物分录法是按照实物流动方向记录调拨,其会计分录为:调出单位借“存货”或“货物”科目,贷“库存现金”或“现金”科目,调入单位借“库存现金”或“现金”科目,贷“存货”或“货物”科目。而账面流动分录法则是按照账面的流动方向记录调拨,其会计分录为:调出单位借“存货”或“货物”科目,贷“其他应收款”科目,调入单位借“其他应付款”科目,贷“存货”或“货物”科目。
2023 01/1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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