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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将自产3吨黄酒对外捐赠,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5%。(2)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销售给某大型商场,取得销售额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15%)(3)没收逾期未归还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22600元;(4)受托加工高档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原材料30万元,本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企业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要求计算:(1)自产自用黄酒应纳消费税、增值税。(2)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3)没收包装物押金应纳消费税额;(4)受托加工化妆品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1:29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1、自产自用黄酒应纳消费税、增值税:由于自产黄酒是自用,不涉及销售,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增值税额时,以本企业成本价格为计税依据,即30万元,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5万元,(30万元*5%=1.5万元) 2、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销售额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15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 3、没收包装物押金应纳消费税额:没收的包装物押金22600元,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3440元,(22600元*15%=3440元) 4、受托加工化妆品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本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1.5万元,(10万元*15%=1.5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指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对发生的税源所得额,根据税收征收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出应交纳的税款。增值税一般由货物及劳务提供者缴纳,从而促进价格合理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3 01/1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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