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乙公司为某大型未上市的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股本金额分别为400万元和1500万元。甲公司于2×18年6月2日通过向乙公司原股东定向增发500万股本企业普通股取得乙公司全部的1 500万股普通股。甲公司每股普通股在2×18年6月2日的公允价值为30元,乙公司每股普通股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0元。甲公司、乙公司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为1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该项业务中购买方已的合并成本为12000万元,这个12000的合并成本,我可以理解成为是已合并甲公司所付出的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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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9:03
是的,您可以理解为已合并的甲公司所付出的成本。这项收购交易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原股东定向增发 500 万股本企业普通股,甲公司以每股价格30元的价格取得了乙公司全部1 500 万股普通股,因此,此次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花费的成本为:500万 * 30元(甲公司每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1500万 * 10 元(乙公司每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12000万元,即合并成本为12000 万元。另外,由于甲公司的收购行为,以及乙公司并入甲公司带来的收益,甲公司也会在未来几年入账相应的出资收益,从而加大了它的价值。
2023 01/1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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