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我在2021年1月取得全年一次奖金,我并入综合所得,并入的是2020年的综合所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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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8:15
是的,2021年1月取得的全年一次奖金应该并入2020年的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即自某一日起至次年同一日止的一个财政年度)内所得的收入总额,其计算方式为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加上投资性房地产收入、减除专项扣除后的收入总额。因此,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作为2020年收入,列入综合所得计算。
与综合所得有关的拓展知识:综合所得减除项(财政部令第183号)之一规定,在纳税年度内,除职业收入以外的收入受到每年每人10000元的免税额扣除,职业收入和无具体经济利益的专项收入如奖励以及慈善捐款等收入适用的免税额暂定为3000元。
2023 01/1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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