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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辞退员工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后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向辞退员工一次性支付60000元,怎么入账,有没有个税,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5:05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辞退员工一次性支付60000元,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条原则,将其记录于福利费用(即政府补贴、雇工福利、解雇赔偿等)。入账的流程为:首先,应当将辞退员工一次性支付60000元的交易归入支出类别中,记录账目;其次,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在福利费用科目中,增加贷方60000元:“应付解雇赔偿费60000元”;最后,记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需要减去应付解雇赔偿费,减掉可抵税款项,以保证利润的真实性。 关于个税,解雇赔偿费一般属于非应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解雇的赔偿金额超过当期收入的七成,则需要双方缴纳个税。 拓展知识:企业会计核算归集福利费用时,一般不受税收影响,但是有些情况会令企业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比如,福利费用中可能包括公司支付给外部组织的税收、劳务费等,这些费用将会产生不同的税务费用,因此,企业在核算这些费用时,应该特别注意计算税收费用。
2023 01/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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