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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于今年9月份收到公司场地租金41万元,正确纳税如何计算,我是将其分摊到每个月计入收入未达到到起征点,可否免税呢?谢谢!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4:18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首先,你所提出的法律咨询,需要由专业的律师根据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本回答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企业而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按月预缴应税收入,不足5万元的,可以按照应税收入的50%减半缴纳。 因此,对于你提出的情况,因公司收到的租金达到41万,其超过了起征点的5万元,因此不能按照减半缴纳的规定,免税。但是,你可以将每月应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给予适当减计,增加税负承受能力。 拓展知识: 企业在纳税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准确地计算应税收入,合理缴纳税款,而且可以利用减除项目对应税收入进行减计,缓解税负负担。
2023 01/1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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