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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工,在本月分次支付之前未发放的工资(2个月的工资,每个月4500),这个算劳务报酬吗?是不是要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代扣代缴,其个人又没有在年底做汇算清缴怎么办?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1:16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工,未发放的工资算作劳务报酬,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执行细则》的规定,从事劳务报酬活动的个人应当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劳务报酬单位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完成,如果没有代扣代缴,那么个人可以在缴纳税款时自行缴纳,也可参加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由个人和财政部门在纳税期限内商定的一次性根据今年发生的税赋总额,并以现金或者财政预算内的凭证抵扣及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完成税费结算的办法。此外,如果工资未及时发放,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减免金额不得超出应缴税额的50%。
2023 01/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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