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一般是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什么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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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4:19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需要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消费税定额发票开具及使用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发票已开具、已缴纳税款被采购单位收回,并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采购单位可以享受消费税抵扣。对于已开具、还未缴纳税款的定额发票,也可以享受消费税抵扣。但抵扣的税款额不得超过发票的面额,如果超过,要求发票持有人弥补超额部分税款。
以上是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受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的原因,同时也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产品技术改进,拓展知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3 01/1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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