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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项目现场服务劳务个人没票,员工自己去税务局代开了劳务费回来报销,现在税审不合格,说这笔金额要帮这个员工报个税,实际钱付现场服务人员劳务费,签个三方协议,本公司员工代开票代收劳务费再转现场工人劳务费,可以??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1 09:3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本公司项目现场服务劳务个人没票,员工自己去税务局代开了劳务费回来报销,现在税审不合格,说这笔金额要帮这个员工报个税,实际钱付现场服务人员劳务费,签个三方协议,本公司员工代开票代收劳务费再转现场工人劳务费,不可以。原因如下: 1.公司代开的发票无法用于个人增值税申报,所以无法通过税务的审核。 2.由于发票的数量有限,一旦用于个人报税,公司的记账必然存在问题,对公司的合规性也会存在担忧。 3.本公司员工不可能成为现场服务劳务个人的雇主,所以这个方案也不可行。 综上,建议本公司应该正规申请从税务局开具发票,以便正常报税和记账。另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现场服务劳务个人支付费用,例如现金支付,由税务局下发的缴费凭证,以及直接办理工资账户发放的方式。此外,本公司还需更加重视发票的使用,以保证发票的正确使用,并严格管理。
2023 01/1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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