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这样一个情况,就是我公司给甲公司做担保人,与银行贷款,款项也是甲公司使用,但是银行说这笔贷款需要打到我公司账户,我公司再打给甲公司,那么再税法方面这个操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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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8:06
从税法实施的角度来看,你公司给甲公司做担保人行为合法可行,且没有影响纳税义务的行为,但银行要求此款项打到你公司账户,你公司再打给甲公司,即构成货物租赁或服务收入,需要你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相应租赁或服务收入协议,并在有效期内定期愿缴纳相应税收,税收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缴纳。此外,根据当前税务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要求,你公司作为担保人,需要积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开展查询,确保甲公司的税务纳税义务得到妥善履行。
拓展知识: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担保人承担的最主要的义务是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在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担保时,义务人除履行担保人负担的实现债务偿付义务外,另有一项义务就是应当确保所担保的债权得到满足。其他新约下的担保人有权沟通、查询、向债务人索取抵押物、追索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2023 01/1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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