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下午好,一款货1000件,第一次报关做了报关单10月,仓库忘记发货了,在11月发现这款货没有发出去,后又补发出去,又做了一次报关单。这种情况怎么做会计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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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7:11
处理这种情况的会计处理通常来说应该是这样的,首先,在10月份开出的报关单应该进行修改和变更,表明这批货物没有发出,扣除相应的应付款项,将应收账款做出相应调整,以及报关单本身的变更。
然后,在11月份随着新的发货补发出去时,再开出新的报关单,并做出相应的记账,以记录这批货物的发货和报关。
这里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对于对外报关来说,有利息的结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定要将这一次补发的货品的利息结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拓展知识:报关政策要求:凡是发生出口报关,你单据上必须要有 结汇收汇标志,把这个收汇标志注明出口金额,结汇汇率,收汇日期,收汇银行等信息,它还有要求必须有开户行编号和开户行名称,以及开户银行的国外项目代码。报关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走私,保证贸易秩序的维护,确保正常的进出口贸易 order。
2023 01/1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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