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有个简易计税的项目要异地预缴,所属期是11月份的,现在申报。但劳务分包款在11月付款出去了,现在12月才开劳务票回来。我可以在增值税及附加预缴表的扣除金额那里填这个12月开的劳务票金额上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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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6:55
可以的,你在增值税及附加预缴表的扣除金额那里填这个12月开的劳务票金额。增值税及附加预缴表是按照税务登记时提供的资料以及企业今年期间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预缴税款的实行税务登记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填写的表格。预缴的税款是当期的适用税率乘以应纳税所得额,而劳务票是指劳务类税收征管品目的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税票,其金额由劳务收入总额除以税率再乘以税率所得的结果。劳务分包款在11月付款出去了,现在12月才开劳务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预缴表时,可以认定12月份发生的劳务票金额作为本期发生的支出,以享受抵扣购买材料所发票销货款的税费优惠。
2023 01/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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