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如何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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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05 1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支机构和总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报税。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和总公司的纳税义务均由分支机构实施,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分支机构和总公司需要共同报税。
一、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报税的情况
1. 分支机构如果从外地迁至本地,则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应缴纳本地税务机关收取的企业所得税。
2. 总公司收到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则总公司应按照营业收入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如果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独立的经营收入,则分支机构应按照该收入实际情况单独报税,总公司也应按照该收入实际情况单独报税。
4. 如果总公司拥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从总公司获得收入,即总公司向分支机构支付的款项,则分支机构应按照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也应按照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分支机构和总公司共同报税
1. 如果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独立纳税主体,则两者应同时报税,并缴纳独立的税款。
2. 如果分支机构不是总公司的独立纳税主体,则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共同报税,总公司可以负责报税或者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报税。
3. 总公司从分支机构获得的收入应作为总公司的营业收入缴纳税款,但应备案在分支机构。
总之,分支机构和总公司的报税情况应根据纳税主体认定情况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报税义务及报税程序,企业应尽快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来报税申报。
2023 01/0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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