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研发加计的问题,一般大药厂委外给CRO研发都有一种常见安排就是前面按照研发进度给固定费用叫做里程金,然后等药品研发出来上市销售后再约定一定年限的销售提成。一般都是在同一个委托研发的合同里面约定的,类似分期付款和contingent fee安排。对于销售提成部分,审计认为药厂只可以进销售费用。所以现在问题就是税务上这部分是否可以作为研发费用,以及可否加计扣除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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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3 01/03 12:01
不可以,销售后的提成已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了,不能算研发支出了
2023 01/0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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