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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0月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1)购进板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200000 元,增值税26000 元,该板材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2)向B家具厂销售家具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65000 元,家具已发出,款项未收。(3)工程领用家具一批,成本价3000元,计税价格5000元  要求: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并编制上述业务会计分录。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12/14 18:40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借,原材料2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26000 贷,应付账款226000 2借,应收账款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65000 3借,在建工程3000 贷,库存商品3000
2022 12/1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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