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将原先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额划拨给子公司。
(也就是原先属于分公司的业务单独成立公司来运营)
划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合并计入子公司的资本公积。
母公司认缴子公司注册资本,但未实际出资。
(实际上也不需要,作为分公司时业务完全能自负盈亏产生收益,且相关资产已经全额划拨给子公司)
现母公司想以子公司的资本公积来补足认缴未实缴的出资。
请问,是否可以这样做?有什么依据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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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光束球 | 提问时间:2022 12/13 11:53
因为现在政策它就是一个认缴的制度,所以说没有实际处置,这个并不影响。注意哦,你前面说的是子公司,后面是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题哦。
2022 12/1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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