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立项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A产品一批,实际成本为8万元,产品售价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职工薪酬10万元,支付工程建设发生的监理费、临时设施费等3万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购入工程物资时,(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A产品时,(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5)支付工程发生的监理费、临时设施费等,(6)工程建设发生的待摊支出由工程负担(7)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工程成本,会计分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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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07 18:25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借工程物资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2022 12/07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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