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企业是多媒体公司,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开票是开服务类的。但是拿回来的进项是开毛巾。他的意思是毛巾开回来赠送客户视为销售就好,用于抵扣每个月的服务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基本上进项每个月开回来40万毛巾,我作为不开票收入15万给客户的赠送品,另外当月再开销售传媒服务发票30万给客户,当月销售45进项40,剩余毛巾25万每月逐渐作为不开票收入
他他主要是没有进账,因为他要开那个开那个服务票出去,就比如说是那个多媒体广告费出去,那他肯定要有进项回来,他没有进项。 他就想着开点货,货物的货物的进项回来相当于是赠送给客户,这样的话就可以有进项,可以抵扣。 因为他每个月要开,多媒体服务费出去开的也挺多的,每个月都有60万,都不知道他应该拿一些什么票回来。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2 12/04 21:20
亲,您说的 他 是您的合作伙伴?还是您的员工?不同当时,开票不一样
2022 12/04 21:2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