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下列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1)8日,以银行转账方式购入需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万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支付保险费10万元,增值税0.6万元,(2)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60万元,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领用本企业一批产品,成本为180万元,该批产品的市场售价为200万元,发生安装人员薪酬50万元。(3)2019年12月1日该机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7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4)2020年12月31日该机器设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800万元,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金额为278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及折旧方法保持不变。(5)2021年12月31日该机器设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55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580万元。要求,会计分录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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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03 17:49
借*在建工程3110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399.6
贷*银行存款3110+399.6=3509.6
借*在建工程60+100+180+50=390贷*银行存款60 原材料100库存商品180应付职工薪酬50
2022 12/0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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