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二般纳税人,2020年7月末留抵税额5000元,8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食品加工添加剂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税款13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大麦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账面成本5406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0元,另支付不含税运输费254.55元,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生产模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元,增值税税款900元,款已付;(5)销售水果,取得含税收入67800元;销售果酱,取得含税收入70200元;(6)进口食品加工机一台,关税完税价格20000元,关税税率6%;(7)转让2008年购入的已使用过的生产设备1台,该设备原值100为万元,扣除折旧的账面净值为90万元,按照市场价转让取得含税收人7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8 14:54
同学你好
问题是什么呢
2022 11/2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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