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A公司跟中国联通儋州市分公司签订合同, 儋州分公司在合同上写明指定汇款银行账户: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然后是海南分公司开的发票。 问问,这样开票合理吗?这样的合同有风险?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2 11/14 10:58
李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这个是有点风险的,因为咱明显合同和开发票不是一致的,这不符合三流合一四流合一的要求,可能会存在一些虚开发票走账的情况。
2022 11/14 11:03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