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总公司为下级公司代垫支付的费用,并未计入总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且下级公司未计入应付款项,该问题是账务处理不规范还是违反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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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2 11/08 13:07
同学你好
根据相关规定,账实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2 11/0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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